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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、杜绝假冒伪劣商品参展, 参展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、产品质量等证明材料 ;为尊重知识产权, 参展商只能展出以自身名义登记生产、并使用自身注册商标的产品,或授权代理、经销的产品。 2 、未经组委会同意,参展商不得任意转让展位,一经发现,即撤销其参展资格。 3、企业填妥“展位申请表”并加盖公章后传真至组委会,于3日内将展位费一次性汇入大会指定帐户,在确认参展商参展资质后,将发给展位确认书。 4、展位申请表已视为合同使用,如因参展商单方面原因导致不能参展,可在申请展位(包括广告)一周内提出撤消申请,否则参展无权撤消申请。如果参展商执意要撤消展位,仍需支付100%的参展费用。同时,组委会保留追讨其它损失的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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